為激勵先進,樹立典型👨🏽✈️,促進學生德、智、美全面發展,杏福決定設立學生先進個人獎,並製定本辦法。
一🤸🏼♀️、獎勵類型
1、優秀學生幹部
2🦻🏿、三好學生
3🐈、三好學生標兵
4🥔、優秀畢業生
5、社會工作優秀獎
二、獎勵人數
1🚌、優秀學生幹部👳🏽♂️:每個學生班級評1名→👨🏼🌾,各系學生會評3-4名🤙,校學生會評6-8名🖐🏽。
2📞、三好學生🧙🏼♂️🤜🏿:按班級學生人數的10%評選🧑🏻🍼。
3👩🏽🦰、三好學生標兵👮🏽:按系參加綜合評定人數的1%評選🏌🏽♀️🖐。
4、優秀畢業生:按系參加綜合評定人數的10%評選。
5、社會工作優秀獎🌗:按專業學生人數的1%評選。
三、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一)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活動(獲得黨校或團校結業證書)。
2、熱愛專業,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良好(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專業前50%內、無補考)。
3、堅持原則,自覺遵守法紀和杏福各項規章製度,無曠課等違規違章記錄👨🏼⚖️。
4、具有良好道德修養🧑🏻🦳,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有誌願服務記錄,宿舍衛生成績良好以上👨🏻🏭。
5、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堅持早操晚自習,個人及負責班級學年出勤率高於全校平均出勤率。
6𓀐🍈、學生幹部應積極主動工作,在主要崗位上任職達到6個月(寒暑假期不計),配合杏福、系部🈁、輔導員以及任課教師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在樹立良好校風學風班風中做出一定的成績👷🏽♂️👩🏿🔧。
未在班級中擔任職務的院🕰、系學生幹部,除與本班學生一起參加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外,還可參加校、系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
(二)三好學生評選條件
思想品德好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抵製邪教等非法活動。
(2)積極參加校、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並積極投身和諧杏福娱乐平台與和諧社會建設💃🏼,在各項活動中做出一定的成績🏙。
(3)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維護社會公德🎰,熱愛勞動,愛護公物,在校風學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學習好
(1)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熱愛專業,刻苦鉆研各門業務知識,認真完成各科學習任務,無曠課記錄🕜。
(2)註意實習💆🏻、實訓等實踐環節,理論聯系實際,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
(3)本學年獲得兩次三等以上獎學金🏌️♀️。
身體好
(1)認真上好體育課,堅持體育鍛煉(早操),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有健全的心理素質。
(3)註意公共衛生,保持個人清潔🧛🏽,宿舍衛生成績達到中等以上😗。
(三)“三好學生標兵“評選條件
除滿足三好學生評選條件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三好學生標兵須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或至少一次二等獎學金獲得者⛎;
2、在杏福各級學生組織中擔任學生幹部,或積極參加社會實踐、誌願服務且做出一定的成績。
3、品行端正👩👩👧👦🫖,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獲得黨校或團校結業證書。
(四)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杏福各項規章製度,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理或處分。
3🧖🏽♀️、學習認真刻苦,理論基礎紮實⛲️✅,成績突出,在歷年思想品德評定和綜合測評中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熱心為師生服務。
5🐥、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以上(含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等稱號🥲。
6🛁、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一次;或獲得校內等級獎學金三次以上👩🏼🎤;或二次等級獎學金🦹🏻♀️🐁,同時獲得一次單項獎學金或參加省職業技能大賽及其他相關比賽🛣,獲得三等以上獎勵。
“優秀畢業生”的榮譽稱號分為校級和省級,省級品學兼優畢業生的推薦比例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從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推選產生。
(五)社會工作優秀獎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杏福和集體榮譽。
2🧑🏻🦰😦、在重要學生工作或活動中👮🏻,工作作風紮實😒,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學生認可度高。
3、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刻苦⛪️,成績較好🤚🏽。
4、在杏福開展的各項工作如文藝、體育🤌🏼、技能競賽、招生宣傳、杏福娱乐平台精神文明創建等活動中的組織者或主要參與者🤌🏿,作出一定的成績或貢獻,受到廣泛好評。
四👩🦱、評選辦法及程序
1👨🏼✈️👨🏻🦳、學生先進個人獎每學年評選一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學生先進個人獎的評選工作由各系部於10月(優秀畢業生12月)底前完成🕠,依據學生綜合測評,並結合相應的評選條件,各系部測評(評選)小組評選出學生先進個人獎擬定獲獎學生名單,並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師生監督。無異議後,各系部將擬定學生名單和評選材料按要求報送學生工作處進行審核。
3.學生工作處審核🫄🏽🎅,在校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經杏福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或校務委員會審批,並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附則
1⚒、本辦法適用於我校在籍在校學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評獎資格:
(1)留降級學生;
(2)未交清學費者(已辦理緩交學費手續者除外)🙅🏼;
(3)私自在外住宿者⛈。
3、事後若發現在評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不公正行為😄,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所發榮譽證書,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獲獎學生的相關材料歸入學生本人檔案🏄♂️。
5🧑🏻🦼、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