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19年“清明節”放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節”放假及教學調整安排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一天,與周末連休。4月5日(星期五)原安排的教學活動取消。需要補課的教師,請與教務處聯系。
二、具體要求:
1、學生處:學生在節假日期間外出要實行請銷假製度。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及時掌握學生外出特別是離開合肥市以及假期結束後及時返校的情況。
2、後勤保衛處和有關單位要對安全工作進行周密安排,防火、防盜、防事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後勤服務單位要認真做好節日期間水、電、氣供應等保障工作,辦好學生食堂,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3、清明節期間,教職工外出掃墓要註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各單位要加強節日期間值班製度和信息報告製度,保持通訊暢通,對各種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請各單位將值班安排表於4月2日(星期二)前將值班表電子版分別發送到黨政辦公室和後勤保衛處郵箱。
黨政辦公室郵箱:gdxydzb@163.com
後勤保衛處郵箱:gdxyhbc@163.com
特此通知。
黨 政 辦 公 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